建筑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一、目的 为全面落实项目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确保风险有效受控,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 本上化解或降低安全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合项目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项目承建范围内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价分级和控制管理
三、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 年修订执行 ); 《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13861-2009
四、术语和定义 1 、 危险源(风险点):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
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
2 、 风险辨识:识别风险点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 、 风险评价分级: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五 、机构设置 1
总承包单位是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责任主体,项目部须成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设 全面 负责
项目部风险管控工作小组由项目负责人任组长,副组长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HSE 总监、 生产经理,组员为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及分包队伍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等人组成
项目部各岗位管理人员、作业 人员应全员参与风险分级管控活动的实施中,确保风险分级管控活动涉及工程项目的各区域、场所、岗位、各项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确保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的全面性、时效性
六 、职责 1
项目部职责 : ① 项目部风险管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立与运行,负责对施工作业班组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① 项目部建立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风险管控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