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及下属各个项目部所有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 .1 新职工入司三级安全教育 新进员工入司需经过公司级、部门及、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于 2 4 小时,培训合格后才能正式山岗位。 2 .1 .1 公司级安全教育 主要由工程部完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 2 )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 3 )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标准; ( 4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 5 )有关事故案例。 2 .1 .2 部门级安全教育 由项目经理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 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1 / 9 (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 )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 7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安全事项;(8 )有关事故 案例; ( 9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 .1 .3 班组级教育 主要由各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生产设备操作原理、安全保护装置注意事项、劳保用品的配备及正确使用的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及维护、典型案例。 2 .2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复训教育 特种人员上岗前需要经过特种工培训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且特种作业 人员操作证每 2 年需复审一次,复审前也应该经过复训教育合格上岗。本公司 特种工为:电工、木工、架子工、电焊工、塔吊司机。 2 .3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2 .3 .1 具体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从事是生产经验活动 相 适 应的安全生产知 识 和管理能力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 次安全培训时 间不 得 少 于 1 2 学 时 。 企业主要负责人很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 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