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业停车位配比分析 一、基本指标 成都市规划局通知从2 0 0 8 年1 月1 5 日起开始实施《关于机动车位配置数量调整》的规定,其中建设用地配比机动车最小控制指标规定为“二环路以内每1 0 0 平方米建筑面积需要配备0 .7 个机动车位,二环路以外每1 0 0 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最少需要配备1 个机动车位”。 建设用地配建机动车、非机动车最小控制指标: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编(2008)>第2.3.10 条 建筑类别 机动车 (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非机动车 (辆/100平米建筑面积) 二环路以内 二环路以外 住宅 0.7 1.0 1.0 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等) 0.7 0.7 1.5 宾馆、酒店 0.5 0.8 —— 办公楼 0.5 0.8 0.4 商业场所 0.5 0.8 3.0 医院 0.5 0.8 1.5 体育馆 2.5 2.5 20 影剧院 3.0 3.0 15 展览馆 0.5 0.8 1.0 非生产性工业 0.5 0.8 0.4 工业品销售维修用地 0.5 0.5 —— 注: ● 含有住宅项目的建设用地内地面不宜停车,少量的地面临时停车不计入停车位指标;其它建设用地内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 2 0 % ● 地铁 1 .2 号线其地铁出口街坊范围内的项目,如果其停车位确不能达到以上指标,可在满足交通影响评价的基础上适当下浮,下浮的最大幅度不大于 2 0 % ● 含有住宅项目的建筑配建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按每个停车位不小于 3 0 平米控制 ● 凡本表中未予以明确配建停车位数量的,以规划设计条件确定要求为准 ● 1 分区内机动车机械停车为数量不大于总机动车停车位的 5 0 %,其余分区范围内的不大于 2 5 % ● 本指标为相应建筑形式的建筑面积配置的规划车位数量控制下限值 按照该《规定》,各新建楼盘,开发商必须严格按照该项指标来申报项目设计图纸,若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定自行修改停车库规划或停车位数量不达标,规划局将不会通过项目验收,相关部门也不会为楼盘办理房屋和车位的产权证书。 成都市于2 0 0 8 年9 月1 日又开始实施了新的车位配比,由原来二环路内1 :0 .7 提高到1 :1 。 新建住宅建筑区划机动车停放库(位)与住户数之间最低比例标准就为1 :1 。当然其他住宅的具体比例还将根据住宅档次类型、所在地域差异等因素制定。 成都住宅物业车位比情况 物业类别 机动车配置 一般住宅 1 :1 及以上(车位/1 0 0 平米建筑面积) 别墅 1 :2 及以上(车位/每户) 经济适用房 1 :0 .7 (车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