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及核算说明 第一节 会计科目 第十六条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集团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结合项目建设会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使用的主要会计科目见【附件2 】。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统一规定的一级会计科目名称、编号及核算内容,各单位必须统一执行,不得擅自改变。二级以下科目可根据本规定及项目具体情况自行设置。 第二节 工程物资的管理与核算 第十八条 为正确反映建设工程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企业应设置“工程物资”科目进行核算。 一、“工程物资”的核算内容 “工程物资”科目核算包括为工程建设准备的材料、尚未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在仓库存放的不需安装的设备,以及预付设备款和建设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的实际成本。 工程用材料、设备不论是先进入仓库存放还是直接运抵施工现场使用,均应办理验收手续,通过本科目进行核算。集团公司物资部直接供给施工单位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工程物资的计价 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核算。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买价、相关税金税、运输费、保险费、设备检验费等相关费用。 三、明细科目设置 工程物资按照各种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①工程材料;②工程设备;③预付设备款;④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 四、日常管理 工程物资的管理方法与存货相同,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采购、保管、领用制度,确保工程物资的安全完整。物资保管部门应按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保管账,详细登记各项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财务部门必须对保管账进行定期稽核,保证记录正确无误。 第十九条 工程物资的核算 一、工程物资购入核算 企业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应按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及增值税额,加上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工程物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工具器具)—X X X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二、购置设备预付款的核算 企业为购置设备而预付款时,依据供货方的收款凭证作如下分录: 借:工程物资—预付设备款—××单位 贷:银行存款(集团内部长期借款—非煤借款) 收到设备并具备报完成条件时,按设备的实际成本、预付的价款作如下分录。 借:在建工程—X X 项目—需安装设备—X X X 设备 贷:工程物资—预付设备款—××单位 三、委托物资部(国际贸易部)代购设备的核算 项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