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6 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五条第(五)款、第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一条第(五)款规定,编制了使用阶段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是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项目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的一部分,应急预案内的应急措施,列入项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内容,一旦应急事件发生,使应急救援工作及时、迅速,有效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6 号)[2008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9002-2006) 4、生产经营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指南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塔吊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
(四)工作原则 1、受伤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3、保护环境优先 (五)工程概况 1、现场塔机布置 安装一台 塔吊,布置于22#楼东北侧施工,其主要技术性能:最大起重量6 吨,工作幅度3-50m ,独立组装高度40 米
二、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组、抢险组、物资供应组、医疗抢救组、治安保卫组
1、技术组: 组长 成员
2、抢险组: 组长 成员 等 20 人组成的抢险队伍 3、物资供应组 组长 组员
4、医疗抢救组 组长 组员
5、治安保卫组 组长 组员
(三)应急救援小组的工作 1).组织应急救援小组:根据塔吊使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组人员,应急救援组人员应有塔吊安装和拆卸人员、架子工组、电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