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可修编. .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总工程师、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由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审定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协调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编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五)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 - . .可修编. . 第五条 工程管理部是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 第六条 工程管理部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 其他各业务部门及各岗位人员,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制度 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依法接受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 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企业。 第十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二条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施工前,工程管理部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 . - . .可修编. . 审查,要求施工单位建立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检查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