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21 / 1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第一章绪论1、“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 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2、人类环境的概念人类环境, 是指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的环境的范围同环境科学中的环境的范围并不完全相同,这是因为:(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看待的
(2)从环境科学的理论来说,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成分、状态都是人类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
(3)人类环境的结构具有相关性
4、生态学的概念生态学的概念, 是德国人伊
海克尔在 1866 年提出的
它是研究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
目前,生态学的范围已超出了生物学,扩大到其他领域
生态学的任务就是研究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与机理
5、生物放大的定义在环境科学里, 把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称为“生物放大”
6、生态系统的的定义和功能生态系统,是指自然界里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环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系
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是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
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是通过食物链进行的
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是指物质在生态系统中周而复始地循环,被反复利用的现象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1)综合性
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个极其综合化的法律部门
环境保护的范围、对象、调整的社会关系更加广泛,所采取的法律措施也具有综合性
(2)技术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采取了大量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