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缺陷与领导干部的道德自觉X200206066赖代煌领导干部是指现行的公务员队伍中,被赋予一定行政权力,有相当级别(通常指县处级以上的行政领导干部),承担相应义务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者
他们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拥有相当大的能量,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指导、和实践者
他们的价值理念、责任意识、行为方式往往能在社会上起标杆和示范作用
故政治路线确定后,领导干部起关键作用
我党历来重视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提出“党管干部”、“领导干部必须德才兼备”、“领导干部要符合‘四化’要求”等原则要求,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如《公务员法》、《党内监督条例》、《党员任用条例》、《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等
然而,公共行政实践中的官僚主义、腐败问题和普遍盛行的官场“潜规则”,并未因苛繁完备的制度而减少,反而有燎原之势,这不能不让我们警觉和深思
一、制度的缺陷制度是重要的,无疑,一个国家需要有良好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
制度的重要性,邓公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P333中有一段奉为经典的论述:“我们过去发生的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的思想、作风有关,但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为重要
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
”(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二版)邓在公在礼崩乐坏的文革结束后不久的历史背景下强调制度的重要性是必要的,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制度本身的缺陷
1、制度的设计、安排以及贯彻落实有有赖于领导干部的素质和道德状况
我们首先强调的是恶人不能制定出善法
大到国家的宪法小到部门的规章制度,都是由一个个具有鲜活价值判断和自由思想的人制定出来的
同时,法律、制度从来不能处理具体的问题,其解释和处理同样依赖于解释者和执行者的自身素质和道德良知
相反,有了行政领导素质和道德支持,就能弥补制度设计上的不足,至少可以将制度运行过程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