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 word 文档 下载可编辑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一、单位职工按规定享有应有的休息和因病、因事请假的权利
二、职工休假、请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登记、请假、销假手续
三、休假制度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 2 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 1 天、春节 3“天、 五
”一 国际劳动节 3“天、 十
”一 国庆节 3天的法定节假日
(三)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 30 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 20 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 45 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 4 年一次,假期 20 天
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 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 5 个工作日的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 20 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五)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 90 天 假期 (产前 15 天,产后 75 天);难产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