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法律规范 (一)选题法律规范要求 1、选题可实行学生自主命题或老师申报选题两种形式,应切合专业特点,达到专业教学规定目标,同时结合应用型办学定位,须有 5%以上的论文(设计)在实验室、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完成。 2、对比选题要求,各教研室对所提交的题目组织评审,并报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各院系组织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毕业生公布题目。 4、由学生选择公布的论文(设计)题目,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5、各院系工作领导小组将学生选题情况汇总后,及时由教研室反馈给各指导老师,并将选题情况汇总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6、学生选题确定后,由各指导老师在规定时间帮助学生制定讨论计划或方案,并指导后续各项讨论工作。 (二)开题法律规范要求 1、学生确定选题后,应及时了解相关要求,根据开题报告中所列各项内容开展资料收集、文献查阅、调查讨论等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完成《**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学生填写部分要求计算机打印。 2、指导老师批阅开题报告,签署意见并签名。均要求手工填写,不得使用计算机打印。 3、院系组织学生开题,并对学生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填写意见。 4、开题报告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讨论阶段。 (三)结构法律规范要求 1、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要中心突出,内容详实,论据充分,论证有力,数据可靠,逻辑性强,结构前后紧凑,层次分明,图表清楚,格式法律规范、符合要求,文字流畅,结论正确。 (2)篇幅理科 6 字左右,文科 1 字左右,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3)须使用的度量单位一律采纳国际标准单位。 (4)对论文(设计)中的图表要求干净、比例适当并要给予适当解释,统一标上编号和图(表)名,安排于相应位置。若同类图表数量过多、过大,也可作为附录列于论文后面。 (5)毕业论文(设计)具体打印、排版格式见第二部分格式要求。 2、内容要求 (1)标题简明扼要,体现主题,有概括性; 应紧密联系所学专业,反映出专业讨论的范围、层次和深度,字数不超过 2个字; 可根据需要使用主、副标题; 所用词语应有助于关键词选定和索引,避开使用生僻的缩略词、字符、代号等。 (2)摘要应说明本论文的目的、讨论方法、成果和结论。论文摘要是学位论文的缩影,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制造性成果和新见解。论文摘要应简明扼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