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安全现状评价实施细则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保证本公司对生产经营单位(矿山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生产企业除外)安全现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控制,保证评价工作过程和结果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及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单位(矿山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生产企业除外)安全现状评价工作全过程
2 职责 l 办公室负责提供对安全评价工作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设施和消耗材料
2 办公室文秘人员负责安全评价报告的打印、装订及发放
3 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安全评价的原始记录和安全评价报告等档案记录
4 安全评价部负责安全评价的实施
5 安全评价人员负责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
6 质量负责人和安全评价部负责人负责评价报告的校核
7 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批准安全评价报告
3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 《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4 安全评价内容 安全现状评价是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进行的,应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生产设施、设备、装置、贮存、运输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安全评价
主要内容包括 1)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采纳恰当的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2)对于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事故隐患,采纳科学合理的安全评价方法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进行事故模拟,预测极端情况下事故的影响范围、最大损失,以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概率,给出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 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根据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进行整改优先度排序; 4)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将安全现状评价的结果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并按计划加以实施和检查
5 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 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一般包括: 1)前期准备; 2)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的识别; 3)定性、定量评价; 4)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