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18年12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保障措施附则征求意见稿是9章30条,正式文件是9章32条新增两条,删除一条,分立一条总则大病医疗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范围PPTNEVERSLEEPS原则010203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教育住房医疗养老适时调整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一方100%扣除双方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二选一~~~~4
80102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留存资料(境外)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父母扣除本人扣除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二选一)留存资料职业资格相关证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大病医疗15000元95000元据实扣除8万元以内0元如何理解8万限额扣除如何分别计算扣除额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