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设备采购实施办法根据县公管局、县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对我院设备采购实施办法进行调整修改如下:一、组织领导。为规范医院医疗及电子等设备采购行为,加强设备采购管理,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采购质量,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及招标采购项目评审组:1、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设备相关科室主任及 1 名成员(据采购设备情况定)职责:领导小组依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医院医疗及电子等设备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职责如下:1)审议全院各类设备购置计划;2)审议设备采购方案;3)审议设备招标需求及参数;4)制定院内评标办法;5)审定设备招标结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设备科,具体负责搜集、整理、起草招标文件及资料;按批准招标方式组织招标和邀标工作;组织合同的起草和落实合同的签订、履行;负责招标项目资料库的建立和文档管理;负责处理其他有关招标事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设备招标采购项目评审组:组长;成员:科室主任或护士长、1 名成员(根据采购设备确定)项目每次评标时,评审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参与;另邀请院纪检办主任全程参与监督。职责:负责院内招标评标工作,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评标,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二、采购分类医院设备采购分三类:公开招标、院内招标和院内询价。具体为:院内一次性购进设备 5 万以上(含 5 万),一律报公管局公开招标;1 万以上(含 1)5 万以下的由院内招标;0.1 万元以上 1 万元以下设备由设备科组织相关科室询价采购。三、采购流程(一)申请购置设备采购前,先由科室主任根据临床需要提出购置申请,注明需要购置设备的品牌,型号及参数,报设备科确定采购分类(特殊情况可报院采购领导小组确定分类),分管院长审核、院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设备科具体安排采购事宜。(二)参数确定设备采购需求经院办会同意购买后,由设备科商设备采购科室主任及科室人员 1-2 名,讨论并初步拟定合理的招标参数及需求。参数拟定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院设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大型设备招标参数应经院办公会审定。(三)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5 万元以上含 5 万元)参数确定后直接报公管局公开招标。2、院内招标① 院内公开招标(1-5 万元(含 1 万元不含 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