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号)的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等级、标准与比例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平均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元
第一学年不分等级;第二和第三学年奖励等级与标准分别为一等奖每生每年元、二等奖每生每年元、三等奖每生每年元;奖励比例为一等奖占、二等奖占、三等奖占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平均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元
第一学年不分等级;第二和第三学年奖励等级与标准分别为一等奖每生每年元、二等奖每生每年元、三等奖每生每年元;奖励比例为一等奖占、二等奖占、三等奖占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平均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元,不分等级
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至第二学年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直博生第三至第五学年执行博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硕博连读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者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转为硕士研究生者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
二、申请条件(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为就读我院级及以后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年限为研究生基本学制年限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参评学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当年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
学术研究中违反学术道德行为或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在学习或科研工作中,因个人主观行为给学校带来严重损失者;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纪律处分者;
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者
(三)因公在国(境)外学习且具有我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