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鑫钜公司公用工具管理办法, 鑫钜公司公用工具管理办法(试运行)为了确保企业在均衡生产的情况下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避开工具重复购置、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鑫钜公司对公用工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就各类工具的购买、保管、领用、租赁、以旧换新、报废等相关程序法律规范如下。 一、公用工具范围公用工具:包括工具、量具、刀具、千斤顶、倒链、管钳、仪表、手电钻、电锤、热容器、15 寸以上活动扳手等较大件工具或不常用工具。 二、公用工具管理 1、建立健全工具领用制度,所有公用工具必须建帐,由服务队统一管理,保证帐、物、卡相符。 2、工具原则上只允许内部人员使用,保管员不得以个人名义转借他人使用,公司员工需使用工具时,须填写工具领取表,第 1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完成后按时归还。 3、个人领取工具出现人为损坏,由个人赔偿。 4、属消耗工具(一般 φ10 以下钻头)不能使用时以旧(坏)换新。 5、对不常用工具,由库房统一管理,用时借取,用完入库,使用者要仔细检查,入库时要完好。出现损坏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酌情处理。 6、工具外借须办理借用手续,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方可外借。 7、严格执行工具领还手续,供销部做到定期盘点,月清月结。 三、公用工具购买、修复和报废 1、生产需求加大需要增加工具定额,由服务队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后按程序报批领取。 第 2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损坏需及时修理的工具,服务队应及时修理,保证工具完好; 本公司无能力修理的工具,报请相关部门联系公司外部专业人士修理。 3、常规性磨损、日久不能使用的工具,由服务队提供报废依据,分管领导审批后按程序报批以旧换新。 四、公用工具损坏、丢失赔偿 1、因使用不当,造成工具损坏按计划价 60%赔偿,遵循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2、因保管不善,出现丢失,按计划价进行全额赔偿。 3、对损坏和丢失的工具,工具保管员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出示赔偿手续,经单位主管签字后,交财务部从工资中扣除。 五、公用工具租赁办法 1、在使用时间内,租赁费标准按计划价比例收取: 第 3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计划价在 100 元以内,租赁费标准每天按 0.5%收取。 100—300 元以内,租赁费标准每天按 0.6%收取。 300—800 元以内,租赁费每天按 0.7%收取。 800 元—1000 元以内,租赁费每天按 0.8%收取。 1000 元以上,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