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合集 5 篇 casc 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合集 5 篇(篇一)为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刻苦学习,提高人才培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养等方面较突出。 三、奖项设置(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二年级及以上第 1 页 共 2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40%。其中特等奖比例为 2%,标准为 2000(二)单项奖学金:详见《徐州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三)新生奖学金:奖励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被录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的优秀新生。 (四)社会奖助学金:详见《徐州工程学院社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四、评选办法(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二)单项奖学金详见《徐州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三)新生奖学金由学工处和招生就业处根据当年招生情况制定评审办法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第 2 页 共 2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四)社会奖助学金详见《徐州工程学院社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五、评选程序(一)每年 9 月份,学工处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人数,下达优秀学生奖学金人数指标(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和《徐州工程学院社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二)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组织申报。 (三)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评定结果。公示时间为 5个工作日。 (四)各学院将获奖学生名单报学工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学校发文第 3 页 共 2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表彰。 六、其他事项(一)毕业生在离校前(每年 5 月)进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 (二)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可兼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