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AMWORK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和最新精神原则01专项附加扣除项目02征收管理03案例及最新精神04CONTENTS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原则11、在纳税人本年度综合所得应纳、在纳税人本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本年度扣除不完税所得额中扣除,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2、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实减负、改善民生的原则
实减负、改善民生的原则
33、根据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根据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1)子女教育(2)继续教育(3)大病医疗(4)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5)赡养老人等支出1、扣除范围和标准:(1)扣除范围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扣除标准和方法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扣除方式: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100%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3、扣除凭证:扣除时,不需要另行提供资料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扣除范围和标准(1)扣除范围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
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