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42号公告)2017年4月主要内容公告的主要内容1、关联申报的主体2、关联关系判定3、关联交易类型4、2016年申报表内容5、国别报告报送要求6、同期资料准备要求2关联申报的主体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3关联关系判定股份控制借贷资金控制特许经营控制购销及劳务控制人员控制4关联关系判定(一)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5持股15%关联关系判定持股15%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夫妻共同持股达到30%,则夫妻双方均与A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丈夫A公司妻子6关联关系判定(二)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7关联关系判定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其中: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账面金额×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i笔实收资本账面金额×i笔实收资本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8关联关系判定例如:甲公司直接持有乙公司24%的股权。2016年,甲从乙借入3笔借款分别为3000万(使用50天),2000万(使用60天),1000万(使用30天)。假设甲2016年实收资本为3000万元,且全年无变化。甲乙双方年度借贷资金总额占甲方实收资本比例为:(3000*50+2000*60+1000*30)/365/3000=27.4%从甲来看未达到50%如果乙2016年实收资本为1500万元,且全年无变化,甲乙双方年度借贷资金总额占乙方实收资本比例为(3000*50+2000*60+1000*30)/365/1500=54.8%从乙来看,乙经达到借贷资金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因此可以认定甲乙双方构成关联关系。9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关联关系判定10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关联关系判定11控制是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关联关系判定12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关联关系判定13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同为第三方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高级成员关联关系判定14关联关系判定(六)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本条第(一)至(五)项关系之一。15持股30%A、B、C公司均构成关联关系关联关系判定持股30%持C公司15%股份,且向C公司借款金额占C公司实收资本60%以上丈夫A公司妻子C公司B公司16关联关系判定(七)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17关联关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