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收集和保存施工资料档案,持续提高公司基础技术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筑工程项目,其施工资料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制度
其他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套(份)数、费用、移交时间,并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招投标及合同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与移交
第四条技术中心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负责对施工资料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统一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和接收竣工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负责施工资料档案保管、借阅与利用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联营/直营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物资、质量验收及施工管理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七 条造 价 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造 价 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八 条各 区 域 公司和分 公司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所辖 地区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并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九 条建设工程项目部必须严 格 按 照法律法规及当 地有关文件和本制度规定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与移交
第三章施工资料分 类 第十 条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 为工程准备 阶 段 文件、施工阶 段 文件、竣工图 和工程竣工文件
第十一条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分为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文件
第十二条施工阶段文件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