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操作要点 1 哪些建设项目需要开展节地评价
国家和地方已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但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
同时,水库和水电工程项目淹没区用地、矿山企业开采区用地、通信和输电线路塔基用地、河道治理工程用地和引排灌工程用地,不列入项目节地评价范围
2 谁是建设项目节地评价的实施主体
根据《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用地单位是项目节地评价的实施主体,由其开展节地评价,编制节地评价报告,并在建设项目用地报件中附具节地评价材料
对于用地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用地报件申请受理、审查过程中,应当退回材料,由用地单位开展节地评价
3 如何确定节地评价建设项目
用地单位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首先应确定哪些项目是需要进行节地评价的建设项目
确定节地评价的建设项目一般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用地单位自我 认 定
在申报建设用地之 前 ,用地单位应详 细 了 解 自身 建设项目所 在行业的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用地标准编制和发 布情 况 ;对于本 行业既 无 土地使用标准又 无 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应自我 认 定为 节地评价项目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 定
国家、省 、市 、县 各 级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无 论 在哪个 层 级审核 出 的无 标准和超 标准的建设项目,均 应退回原 报建方,进行节地评价,其节地评价报告通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 织 的专 家评审论 证 后 ,方可重 新 申报
在确定建设项目为 节地评价项目后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多 种方式通知用地单位,通常 以正 式书 面 形式通知
超 标准的建设项目在接 到 通知后 ,通过采取新 的技术措 施和方法 ,按照土地使用标准对超 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