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1605班主题班会宪法的由来:古罗马帝国用它来表示帝王的“诏令”、“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
欧洲“封建”时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含有组织法的意思
英国在中世纪时期建立了代议制度(当然这种情况在中国先秦时期是没有的),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代议机关)同意就不得征税和进行其他立法的原则
后来代议制度普及于欧美各国,人们就把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称为宪法,指确认立宪政体的法律
“宪”、“宪令”、“宪法”等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法”同义,日本古代“宪”也指法令、制度,都与现代“宪法”一词含义不同
19世纪60年代明治维新时期,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日本才有相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日由来::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
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身边的宪法实例很多事例都是宪法的体现
例如读书,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例如召开“两会”也是宪法中所规定的宪法和我们息息相关,已经融入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
所以,宪法的体现不是有形的,而是无形的影响
弘扬宪法精神虽然宪法看起来只是一种形式,但却可以通过这种仪式化的程序,强化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