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弱 电 施 工 合 同 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定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及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合同单价承包
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
(详见预算清单) 第二条:工期要求 1、工程的开工日期以收到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为工程开工后 周内
2、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做调整
(1)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主要设备增减和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的改变)造成的工期变化,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2)甲方书面通知的计划工期改变; (3)不可抗力; 第三条:工程计价及结算方式 本工程预算套用2009 年《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预算定额》进行编制
工程结算以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订之日七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 %,共计人民币 元( 大写: 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进度完成50%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 %,共计人民币 元( 大写: 工程进度款
3、工程完工后,进行调试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 %,共计人民币 元( 大写: 工程进度款
4、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合格7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 %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五条: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书 2、合同附件 3、合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其他来往函件、签证等资料 第六条:质量标准 本工程经甲方、监理及相关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取得验收意见书
第七条:工期的顺延 1、当发生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但不影响关键线路的,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