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不良事件与护理缺陷马永会2015-1-10一、背景•2002年8月国家卫生部颁发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
•卫生部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指南》中明确要求各卫生机构积极上报不良事件
•中国医院协会【CHA】自2006年开始连续3年在《病人安全目标》中倡导非处罚性不良事件上报系统
国内外现状•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多国已建立了不良事件报告内部系统和外部系统
•美国安全用药研究会和美国药典委员会的《用药差错报告》
患者安全——世界性重要议题药师11%医生38%护士38%其他人员13%药师医生护士其他人员医疗差错、事故发生率1999年美国相关调查表明其他人员(其中30%-50%事故中,有2%由护士引起)
给药错误(包括剂量错误、途径错误)病人跌倒坠床发生压疮管道脱出服务态度不好引发纠纷等操作失误发生护理差错的类别卫生部2007年对全国696所医院的调查患者安全——世界性重要议题二、护理缺陷定义•在护理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护理规章与规范等,造成护理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失误
护理缺陷包括护理事故及差错
护理缺陷分类•①护理事故:护理事故是指在护理过程中,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患者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害导致功能障碍
•②护理差错:护理差错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因责任心不强、工作粗疏、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或违反操作规程的原因,给患者造成精神及肉体上的痛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③护理缺点:在临床工作中,虽然有某一环节的错误,但被发现后得到及时纠正,未发生在病人身上(如错医嘱,但未执行)的现象,称为护理缺点
•④护理纠纷:是指基于护理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护理过错、过失、侵权等赔偿纠纷
护理事故定义•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严重质量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