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框架一、新大气导则主要修订内容二、新大气导则主要条款解读2015年6月,环保部开展“环评和监测工作创新讨论”:提高导则规范的指导性和适用性,增强环评的针对性和科学性2015年9月,环保部评估中心提出“重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工作方案”2016年12月,《新总纲HJ2.1-2016》发布。进一步优化环评文件编制内容,把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重点聚焦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上。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预测,准确选取科学合理的预测模式、方法、参数等,提高环境影响预测的科学性。2016年,环保部提出《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实施方案》,提出排污许可内容与环评管理内容全面对接,需编制报告书和报告表的固定源建设项目均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是颁发许可证的先决条件,环评批复是合法许可证的重要判断依据与时间节点修订背景调整优化结构布局整体修订内容竣工环保验收和申领许可证的关系无证排污的处罚问题采用AERSCREEN估算评价等级和范围,评价范围增大一级进一步预测,二三级不预测分为达标区和非达标区影响预测增加二次污染物预测模型增加达标规划和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评价内容污染源调查、保护目标调查收集气象资料、地形地表参数简化现状监测要求按达标区和非达标区分别进行环境影响可接受的判定增加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要求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表大气评价工作内容2008版导则与2018版导则对比2008版导则2008版导则与2018版导则对比2008版导则2008版导则2018版导则变化内容附录附录A推荐模式清单A推荐模型清单推荐新增网格模型(CMAQ等)B估算模式所需参数及说明B推荐模型参数及说明新增各模型的参数使用规范C报告书附图、附表及附件要求C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内容与图表新增污染物核算规范表格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新增推荐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E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新增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调整优化结构布局主要修订内容竣工环保验收和申领许可证的关系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变化•估算模型升级为AERSCREEN模型,并考虑复杂地形对结果的影响•原一级、二级评价合并为“”一级评价•原“”三级评价等效“”二级评价•新增最大影响Pi<1%的项目直接判定为影响很小,作为“”三级评价估算结果2008版导则2018版导则Pmax≥10%一级一级评价(需进一步预测、评价)二级Pmax<10%三级二级评价(不进一步预测,只核算排放量)Pmax<1%三级评价(不进行预测、监测)调整优化结构布局主要修订内容竣工环保验收和申领许可证的关系规范环境质量背景浓度的获取途径和计算方法•参考国家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方法:HJ66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六种基本污染物(基本上)取消环评现场监测,以国家或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现状数据(近三年),作为区域环境质量背景。•项目排放的其他污染物,没有例行监测数据的,补充监测。监测点位减为1-2个监测点,至少应取得7天有效数据。调整优化结构布局主要修订内容竣工环保验收和申领许可证的关系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模型和预测方法修订•推荐适合PM2.5、O3环境影响评价的预测模型、评价方法等相关技术方法。•推荐模型新增网格模型(CMAQ等,用于区域尺度PM2.5、O3预测模型)和特殊污染源适用模型(Austal2000、EDMS)•对环评中的环境影响预测从模型的筛选、参数的获取、计算方法和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进行更为细致、系统和规范的规定•“重新规定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方法调整优化结构布局主要修订内容竣工环保验收和申领许可证的关系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修订•评价结果的判定,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调整、优化•强调在达标区、不达标区的不同评价要求和评价技术方法•非达标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新增环境空气质量增量控制要求:基本污染物长期浓度增量(贡献值)最大占标率小于30%(其中一类区小于10%)与排污许可证制度衔接•规范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及结论,满足排污许可证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有效衔接的管理需要汇报框架二、新大气导则主要条款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