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工作实施办法 1、在县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委会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方针、政策。 2、加强学习、切实掌握各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的目标任务、对象界定、救助标准、工作程序、申请办法、工作责任等。 3、搞好家庭经济困难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4、收集和掌握学校贫困生有关信息,建立好文件档案、贫困生档案、受助学生档案。 5、资助资金拨付到校后,设立固定公示牌,每发放一笔资金都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及时将资金发给享受对象。 6、对资助项目和受助学生情况登记汇总,并建立相关原始档案和电子档案。 7、建立永久性的救助台账,做到收入和支出分明。 8、完成县资助中心和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学校资助对象资助管理的各类报表,按时向上级报告各类资助工作开 展 情况,定期 向学校领导汇报资助情况。 10、负责做好资助经费 的安 全管理工作,防 止 资金使 用 中的风 险发生。 黄圩镇中心学校教育扶贫工作流程图 家庭经济困难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公示制度 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会计为副组长、各校(园)(含民办)全面参与的领导小组。 二、通过设立公示栏、校园网、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资助认定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上级资助相关政策文件、资助条件、操作程序、评选结果及举报受理方式。 三、将认定出的资助对象在公示栏等醒目地方公示一周以上,一周内如师生、家长及其他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一周后无异议,方可上报。 四、对在操作过程中违规的责任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度视情节给 予相应处 理;对不 符 合 条件的资助对象,一经发 现 则 取 消 其被 资助资格 ,对弄 虚 作假 的资助对象取 消其资助资格 ,并 进行批 评教育。 教育扶贫管理工作举报投诉制度 为使学校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及顺利实施,切实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管理工作职责,使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得到落实而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国家资助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资助文件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