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 1 施工图设计文件。 1 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必要的设备、材料表,见第 4.2 节至第 4.8 节)以及图纸总封面;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业,其设 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的专项内容; 2 合同要求的工程顶算书; 注:对于方案设引后直抵进入施工图田设计的项目,若合同未要求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概算书(见第 3.10 节)。 3 各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什,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并归档保存。 4.1.2 总封面标识内容。 1 项目名称; 2 设计单位名称; 3 项目的设计编号; 4 设计阶段; 5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 6 设计日期(即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4. 2 总平面 4.2. 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4,2.2 图纸目录。应先列新绘制的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和重复利用图。 4.2.3 设计说明。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如重复利用某工程的施工图图纸及其说明时,应详细注明其编制单位、工程名称、设计编号和编制日期;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见表 3.3.2,该表也可列在总平面图上),说明地形图、初步 设计批 复文件等 设计依 据 、基 础 资 料: 4.2. 4 总平面图。 1 保留 的地形和地物 ; 2 测 量 坐 标网 、坐 标值 ; 3 场 地范 围 的测 量 坐 标(或定位尺 寸 )、道 路 红 线 、建筑控 制线 、用地红 线 等 的位置 ; 4 场 地四 邻 原 有及规划 的道 路 、绿 化 带 等 的位置 (主要坐 标或定位尺 寸 ),以及主要建筑物 和构 筑物 及地下 建筑物 等 的位置 、名称、层 数 ; 5 建筑物 、构 筑物 (人防 工程、地下 车 库 、油 库 、贮 水 池 等 隐 蔽 工程以虚 线 表示 )的名称或 编 号 、 层 数 、 定 位 (坐 标 或 相 互 关 系 尺 寸 ); 6 广 场 、 停 车 场 、 运 动 场 地 、 道 路 、 围 墙 、 无 障 碍 设 施 、 排 水 沟 、 挡 土 墙 、 护 坡 等 的 定位 (坐 标 或 相 互 关 系 尺 寸 )。 如 有 消 防 车 道 和 扑 救 场 地 , 需 注 明 ; 7 指 北 针 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