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承担办案任务的单位应当有专门的办案区。讯问室、询问室、候问室、辨认室、信息采集室,以及毒品危害重点地区公安机关建立的排毒及医疗救助室等,应当集中设置在办案区。 2 、各个区域出入口醒目位置应当设置区域导示牌,并设隔离标志,讯问室、询问室、候问室、调解室、信访接待室等门口应当分别设标示牌。 3 、不同区域的导示牌、标示牌等可以采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分。 4 、办案区不得设置在二楼及二楼以上。办案区的楼道门窗及区内各功能室、区内卫生间的窗户等应安装坚固的防护栏网,并安装应急报警设备。 办案区与其他区域应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非因办案需要,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进入办案区必须经过严格的人身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随身物品应当存放在专门设置的存放柜。 5 、讯问室、询问室、候问室必须分别独立设置,数量可以根据办案需要确定,但直接临路临街的房间不得设置为讯问室。 讯问室、询问室、候问室应当具备通风、采光等基本条件,但室内应当避免有凸出的硬棱角及可能被直接用来行 凶、自杀、自伤的物品,照明灯具、电线、电源插座等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6、讯(询)问室内分别设置被讯(询)问人专用座椅,座椅应当牢固,椅脚安全固定于地面,坐垫、靠背面板应当为非金属,座椅与墙壁、讯(询)问桌等设施必须保持合理的安全距离。被讯问人座椅扶手上方应当设有防护盖板。 讯问室应作隔音和墙面防撞等处理,防撞墙面高度不低于 2 米,厚度不小于 2cm 。 7、接待区、办案区应当安装可覆盖区域内外且具有数据存储功能的电子监控设施,室内光照亮度应当满足录像要求。同时在显眼位置设置“声像监控区域”标示牌。 讯问室的监控设施应当具备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并且实现与指挥中心、督察部门的数据对接,讯问犯罪嫌疑人全过程的录音录像应当存档。 8、用房建设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和《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 一、办案区设置标准 办案区是讯问、询问、继续盘问、采集相关信息、辨认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场所,不得设置在二楼或者二楼以上。对 于整体办公区域没有一层的执法场所,应当强化办案用房的安全防范装置。公安机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位于同一地点,或者临近的执法办案部门,可以统一设置共同的办案区。办案区域应简朴庄重,安全检查室、信息采集室、辨认室、候问室、等待室室内墙壁为白色,讯问室、询问室室内墙壁以及办案区各室的桌、椅、柜为浅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