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验收规范 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4.2.9 金属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5.2.6 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7.0.1 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线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附:7.0.2 电缆的防火阻燃可采取下列措施: 1 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 2 在重要的电缆沟和隧道中,按设计要求分段或用软质耐火材料设置阻火墙; 3 对重要回路的电缆,可单独敷设于专门的沟道中或耐火封闭槽盒内,或对其施加防火涂料、防火包带; 4 在电力电缆接头两侧及相邻电缆2~3m长的区段施加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带。必要时采用高强度防爆耐火槽盒进行封闭; 5 按设计采用耐火或阻燃型电缆; 6 按设计设置报警和灭火装置; 7 防火重点部位的出入口,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防火门或防火卷帘; 8 改、扩建工程施工中,对于贯穿已运行的电缆孔洞、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3.1.1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1 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2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3 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拦和金属门; 4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5 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可触及的电缆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穿线的钢管之间或钢管和电器设备之间有金属软管过渡的,应保证金属软管段接地畅通; 6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7 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8 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9 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无避雷线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10 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壳; 11 发电机中性点柜外壳、发电机出线柜、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位; 12 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外壳接地端子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13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14 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15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3.1.3 需要接地的直流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