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1 总则 1
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 实施细则适用于日照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
3 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除执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
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专门的验收
2 推算值 根据设计文件,有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减去结构实体和装修层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值
3 偏差 实测值与设计值或推算值之差
4 极差 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5 分户验收检查单元 分户验收过程中划分的最小检查单位,包括:室内检查单元、公共部位检查单元
6 空间尺寸 住宅工程室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自然间内部净空尺寸,主要包括净开间、进深和净高
7 屋面积水 屋面排水后深度超过 5m m 的积水
8 多媒体箱(集中配电箱) 设置有线电视、通信、网络、安全监控等集中布线于一体的智能接线分配箱
3 基本规定 3
1 分户验收的条件: 1 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2 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6 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2 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参见验收人员要具有分户验收资格
2 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