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买手国内发展买手店的生前事要理解买手店的存在,必须先从它的源头挖起
诚然,它的出现早到不能再早,可以说,以马可•波罗之流为代表的行脚商便是最早的“买手”,但现如今我们所言及的买手店,却脱胎于百货商店——但“桔生淮南为橘,生淮北为枳”,两者终是南辕北辙
19世纪不单是工业革命之初始,亦乃西方零售业革命性增长的重要时期,两者互为鱼水,共生共存
1852年,阿里斯泰•博西柯在巴黎开了一家名为“便宜货”的小店,基于三大创新:薄利多销、明码标价、不讨价还价
在此之前,从事商品交易的所有场所——露天市场、小商店等都实行自由定价的模糊制度
在18世纪巴黎的菜市场,买卖双方通常会为一块牛肉相差几分钱而争执几个小时——甚至,在古代政制时期的最后十年,零售商派发标明商品价格的传单是违法行为
、讨价还价,即意味着时间换取利益
而博西柯—— 及其效仿者,伦敦的伯特、芝加哥的波特•帕尔默——取消了这项戏剧化行为
他们为什么信奉薄利多销呢
理查德•桑内特指出:“最简单的答案是,生产系统的革新换代
百货商店和工厂互相呼应
”赖特•米尔斯在《白领》一书中则认为与工业科层有关:“出售大量商品的商店肯定也有大量雇员,店主必须设定一个价格,因为他不能信任这么多雇员
”而时装流行的模式也在此时经历剧变
在之前一百年间,巴黎时装主要通过两种渠道流传:在城市里,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在街上或其他公共领域中的面对面;其二是布娃娃,专人制作某位公爵夫人穿过的裙子复制品给它套上,布娃娃实乃为最早的时装模特
香港买手模式的萌芽1842年,中英双方签订南京条约,根据条约,香港被割让予英国,一直至1997年
彼时,香港确实不过小渔村一个,人口只有3万多
要待1870年,大批广州人躲避太平天国的战火而涌入,香港方才起步
但早在1850年的8月,两个苏格兰人——曾任职政府部门的Thomas Ash Lane 和商店职员 Ni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