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治疗中的医患沟通励建安xx医科大学康复医学的诊疗服务对象•疾病结构逐渐向“慢性化、障碍化、老龄化”转变•康复医学的诊疗服务对象的多样性康复治疗对象的身心特点•发病情况的特殊性•功能障碍的特殊性•心理状态的特殊性•诊疗周期的特殊性•年龄结构的特殊性•最终目标的特殊性•家属群体的特殊性医患沟通的基本要求•转变意识: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前提•以患者为中心: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关键;关键•丰富的医疗知识和技能;基础•促进情感交流:纽带•多学科合作:准则•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患关系的三种基本模式•主动与被动模式•指导与合作模式•相互参与与协商模式•康复医学的基本模式就是强调以伤病者为中心,充分调动其康复治疗时的主观能动性,重视其社会心理因素的作用,从而达到加快患者早日康复之目的。医患沟通的基本方法•预防为主的针对性沟通•交换沟通对象•集体康复宣教沟通•书面视频材料沟通•协调统一沟通•注意沟通的言语艺术医患沟通病案解析•患者,男,46岁。肘关节屈曲受限3周入院。初步诊断为:(1)肱骨外上髁骨折术后,(2)肘关节功能障碍。入院后予以蜡疗、音频电、超声波理疗,并行关节松动术。•责任治疗师甲在行关节松动术过程中,患者述“治疗力度太小,要求加大治疗力度”,甲予以拒绝,但并未解释原因。后患者自行要求治疗师乙给予治疗,乙在没有详细掌握患者病情、也没有通知甲及患者的责任医师的情况下,对患者行“较大力度的关节松动术”。治疗时患者感“剧烈疼痛”,治疗后肘部疼痛明显,并逐渐出现红肿症状,摄片示“再发骨折”。•患者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要求经济与精神损害赔偿。分析点评•该案中,责任治疗师甲在患者提出进一步治疗要求时,根据患者病情判断予以拒绝,是合理的;可是他没有向患者解释康复的进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应改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导致患者转向其他治疗师寻求帮助,并导致再次骨折的结果。治疗师甲在此过程中虽说不用承担任何医疗责任,但却违背了“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应该说,其与患者之间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医患关系。•治疗师乙则违背了常规治疗规范:首先,擅自对不属于自己责任治疗范围的患者进行治疗,属于超范围治疗;其次,在没有与其他同事进行交流沟通的情况下,擅自对不熟悉具体病情的患者进行治疗,并最终导致了医疗事故的发生,属于不当治疗。因此,治疗师乙应当承担全部的医疗责任。进修人员治疗措施不当的案例分析•患者,男,68岁,因“腰痛伴右下肢放射3月”来康复科门诊就诊。初步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予以腰椎牵引、中频电疗。•中频治疗室有责任治疗师甲与进修人员乙,由于甲正忙于另一患者的治疗,所以由乙单独接待并为患者进行治疗。治疗5分钟后,患者诉“没有感觉”,要求加大剂量,乙遂调大治疗剂量;后患者再次诉说“没有感觉”,乙则再次增大治疗剂量。后患者出现局部烫伤。查看病历并追问病史,患者有多年的糖尿病史。•患者提起医疗损害投诉,但并未提相应赔偿分析点评•该案中责任治疗师甲与进修人员乙均负有相应的治疗不当责任。甲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不当。对于进修实习人员,虽可令其帮助进行治疗,但须进行监管,尤其是一些年老体弱的患者,更需提醒进修实习人员追问病史或查看病历,是否有影响治疗的伴发疾病,如糖尿病、肿瘤等;即使治疗任务繁忙,也不能忽视监管的责任。乙作为进修实习人员,在进行治疗过程中,对于不能确定的情况应积极主动向带教老师汇报或询问,而不能擅自超范围治疗;即使是患者的要求,也不能忽视潜在的危险性。另外,乙在治疗过程中,也没有与患者很好的交流沟通,未能发现患者多年的糖尿病病史,致使治疗过量。案例分析•患者,女,7岁,因“发现步行不稳6年”收住入院。初步诊断为:脑瘫,予以常规治疗。某次在康复治疗过程中,责任治疗师甲与进修人员乙在治疗中闲谈时称呼患者为“弱智儿”,患者家属因此要求治疗师甲公开道歉并要求更换治疗师。假如你是治疗师甲,你应如何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我們讓自己相信,當我們結婚後,有了孩子以後,或者其它的什麼事情之後,我們會更加幸福。可是後來,我們感到氣餒,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