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 品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 须 有记录
五、发现 问 题 ,应 有人跟 踪 改正
六、检查内 容 应 包 括 食品储 存 、销 售 过 程 ; 陈 列 的各种 防 护 设施设备,冷 藏 、冷 冻 设施卫生和周 围 环 境 卫生
七、对损 坏 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 应 有维 修 记录 ,确 保正 常运 转
八、各类 检查记录 必 须 完 整 、齐 全,并存 档
食品原 料 采 购 与索 证票 制度 一、采 购 食品,应 当 查验供 货 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 文 件
应 当 建立食品进货 查验记录 制度,如 实记录 食品的名 称 、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