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华达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事业部 “华怡苑”项目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责 任 书 编制时间:二0一三年 10 月 30 日 2 甲方:河源市华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伍建国 乙方:河源市华达集团有限公司地产事业部 负责人:刘守和 为充分调动乙方及其管理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现就甲方项下河源市越王大道“华怡苑”地产项目的经营管理目标及相关激励机制等内容达成本责任书,相关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以昭信守
第一条 乙方单项项目管理目标 乙方负责“华怡苑”单项项目开发运营期间的开发管理工作,在项目开发期间内乙方及其管理团队应达到并完成下述项目管理目标: 1、开发周期目标 (1) 工程目标:“华怡苑”开发项目的动工日期为2013 年 10 月 1 日,项目房产入伙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1 日,总工期为25 个月
(2) 销售目标:首次开盘起算8 个月内完成总目标销售额的50%,即 28473 万元(不含地下车库),开盘后起算的19 个月内完成总目标销售额的95%,即 54100 万元(不含部分地下车库)
2、利润目标 项目销售总额 62023 万元,总开发成本 43072 万元,项目的毛利润为 18951 万元,净利润总额为 17524 万元(保底值 17500 万元)
3、成本、费用目标 项目的开发成本 33550 万元之内(目标成本)
其中,建造成本 23691 万元
4、工程质量目标 (1) 应该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的相关要 求 进 行 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并在建设过 程中遵 守国家 和地方的其它 建设法律 、法规 、条例、规 定
(2) 确 保所 建工程项目竣 工验 收 合 格
(3) 确 保完成华达集团地产事业部确 认 并审 批 通 过 的项目质量目标的要 求
3 (4) 应 采 取 措 施 防 范 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