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因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及权益交由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的全部股权及相应权益,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公司,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权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第八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 拥有所有者权益、重 大 决 策 和选 择 管 理 者权利,包括表 决 权、查 账 权、知 情 权、参 与权等 章 程 和法 律 赋 予 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 ,获 得因标的股权而 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 金 分 红 等 ,由甲方按出资比 例 享有; 3、若甲方决定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 5 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4、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