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建项目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实施代建项目 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的 权利、义务和责任 委托人:**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 权利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及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对参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委托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或要求代建人依法解除其与专业工作单位的合同; 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委托人有权对要求代建人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至施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委托人有权监督代建人进行设计、施工及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招标; 委托人有权审查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 委托人有权审查参建单位的付款申请; 委托人有权审查工程结算
义务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代建人、使用人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委托人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决算、竣工验收和移交
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及代建人提出的付款计划和付款申请,及时审核并将应付款直接拨付各参建单位;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工作
委托人应在待检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人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委托人负责上报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 委托人应参加项目计划的编制、规划、可行性讨论等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初审
负责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管及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跟踪评价; 委托人应定期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反映存在的问题
责任 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