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普通合伙协议范本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协议范本 名目 第一章 总则 其次章 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 第四章 合伙人 第一节 合伙人条件 其次节 入伙与退伙 第三节 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 责任担当与追偿 第五章 合伙事务执行 第一节 合伙人会议 其次节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 第三节 合伙事务监督 第四节 执行(首席)合伙人 第五节 职能机构 第六章 工作规章和员工管理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第八章 解散与清算 第九章 争议解决及其他 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协议范本[1] ([1] 范本中“[ ]”所列内容由事务所根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理,自行填写或根据自身状况选择填写。“( )”是说明性注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特别一般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合伙人、债权人以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规矩、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其次条 订立本协议的合伙人分离为: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宅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历类型 执业证书号码 批准注册时间 是否执行合伙人 其中,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历的合伙人为[ ]名,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历的合伙人为[ ]名。 (注: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历的合伙人不少于 25 名,具备其他执业资历的合伙人不得超过合伙人总数的 20%) 第三条 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规矩、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商定。 第四条 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地名][字号]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 (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核准无地名的,可不加地名) 英文名称:[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第五条 事务所住宅:[所在地全称,邮政编码] 第六条 事务所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 第七条 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 ]年(注:建议事务所选择 20 年以上或永远存续),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伙人会议表决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