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公寓地下停车场平安管理规定 1
公寓地下停车场由物业管理公司公寓进行管理
车位购买人及承租人,长久使用车位请先与物业管理处客服部联系,记下有关资料,鉴定协议,交纳停车占地费(租用车位)、停车管理费
车主在办理长久使用车位手续时,须向物业管理处客服部提供车主/驾驶员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车牌号码及包括机动车盗抢险在内的有关保险和车辆必备的合法手续
资料相关手续不全者,物业管理处客服部有权否决办理
车位购买人、承租人记下资料如有更改,需准时通知物业管理处客服部
车位使用人的停车 IC 卡如有遗失,请到车场管理部声明作废,补办新卡,并交纳工本费人民币 元
停车场严禁超高车辆进入(限高 2
0 米),车辆进入地下停场后应慢速行驶(限速 5 公里/小时),请勿抢行或高速行驶
凡在本停车场内发生的车辆、物品被盗事情,物业管理处帮助车位使用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和保险工作
车主/驾驶员须严格根据停车场内行驶路线、临时或永远性交通标志行驶、进出和停放车辆
车辆不得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也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
违章行驶,所产生后果自行负责
凡进入停车场的人员应爱惜停车场内一切公物及设施设备
如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因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车过程中造成设施设备损坏,肇事者应照价赔偿
车位只限停放车辆使用,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存放杂物、轮胎、汽车零配件等
车辆在驶入正确位置后,车主/驾驶员在离开车辆前,应检查门窗是否锁好
贵重物品、机密文件、有纪念价值的物品等不应放置车内
车主/驾驶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非法物品进入停车场
停车场内严禁加油或动用明火,严禁吸烟
如因漏水、维护、油漆、清洁等工作需要临时转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必需予以协作
管理部门对此布置不会给予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