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推进全局警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设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县局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建设警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 [XX]12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不断加强警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组织,扩大公开覆盖面,推动警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基本原则全局警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和组织建设,坚持“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分级建点”和“服务发展、依纪依法、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改革创新、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继续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 完善公开程序, 创新公开形式, 健全公开制度,强化领导体制,增强办事透明度,更好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工作目标力争使全局警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达到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公开制度科学完善,公开内容全面具体,公开形式丰富多样,监督体系规范,工作成效明显,能够发挥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 以点带面, 提升全局警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建设范围全局警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建设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 分级建设的原则确定并组织建设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各派出所、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监管大队、刑警大队开展警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设工作
五、建设标准(一)警务公开建设标准1、组织领导机制健全
警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警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解决警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警务公开工作列为工作目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