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适用于项目经理部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
第三条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四条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以及各工区,项目经理部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从业人员获得职业健康保护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以及各工区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以及各工区对从业人员易发生的职业病及应采取的防治措施
一、中暑及预防中暑是指在高温和热辐射的长时间作用下,机体体温调节障碍,水、电解质代谢紊乱及神经系统功能损害的症状的总称
(一)主要症状 1.中暑先兆:从业人员在高温或热辐射作业场所工作一定时间后,出现大汗、口渴、无力、头晕、眼花、耳鸣、恶心、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四肢发麻、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但不超过 38°C;2.轻症中暑:除中暑先兆症状加重外,出现面色潮红或苍白、大量出汗、心率加快、血压下降等呼吸及循环衰竭的症状及体征,体温升高至 38
5C 以上;3.重症中暑:可分为中暑高热、中暑痉挛、中暑衰竭三种
1)中暑高热:是指人体受外界环境中热源的作用和体内热量不能通过正常生理性散热致使体内热蓄积引起的体温升高,临床表现主要是皮肤干热、无汗、意识障碍,体温高达 40°C 以上;2)中暑痉挛:由于过度出汗、体内水盐过量损失,使细胞外液渗透压降低,水转移至细胞内,肌肉细胞过度稀释,发生水肿,使肌肉产生疼痛性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