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核定技术要求(试行)为严格核定各级各类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做好与土地变更调查、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及相关项目管理工作衔接,制定本技术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技术要求所规定的各级各类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发改、财政、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等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实施的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级各类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即通过项目建设将非耕地变成耕地)的核定和提质改造耕地(即通过项目建设将旱地改造为水浇地、旱地改造为水田、水浇地改造为水田以及地类未变化仅提升耕地质量等别)的核定
二、核定方法(一)地类认定2项目区地类认定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和《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试用)等明确的调查认定标准执行
开工前地类认定:依据项目开工前最新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确定;竣工后地类认定:依据项目竣工图以及相关实地调查测量成果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结合运用遥感技术等对竣工后项目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认定
(二)面积认定根据项目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等情况,依据土地变更调查及相关技术要求,对项目建设前后耕地面积进行调查并认定,单位为公顷
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方法如下:1
开工前耕地面积(S”)计算刖依据开工前最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计算耕地面积
nS 前—&)]1-1~%总—'辽三耕地一“谥状一£零亘式中,S”指项目开工前项目区内净耕地面积,n 是项目刖区内基于不同地类、地形等因素划分的核定单元总个数,Si指项目开工前第 i 个核定单元耕地毛面积(含田坎),R
指项目开工前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