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仓储法律法规仓储中的法律关系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和仓单保税货物仓储5.1仓储中的法律关系5.1.1仓储在物流中的地位与作用1、仓储及仓储活动传统的仓储主要功能是防止货物丢失和损伤现代仓储的功能从重视保管逐渐演变为担负着顺利发货和配送,加快仓储商品周转,提高物流时间效用的任务1、仓储及仓储活动广义的仓储包括了各种能够提供货物储存服务的设施和场地,(1)仓储经营者提供的专业性仓储;(2)自有仓库的临时保管仓库;(3)运输环节的临时仓储(4)配送服务中的仓储等2、仓储在现代物流中的作用堆存拼装流通加工配送5.1.2物流企业在仓储活动中的法律地位1、为客户提供仓储服务2、为客户提供包括仓储在内的综合物流服务3、作为仓储保管法律关系的存货人5.2仓储合同有关仓储合同的争议,应首先适用《合同法》关于仓储合同的规定;仓储合同一章未规定的,应适用《合同法》有关保管合同的规定;保管合同一章仍未规定的,在不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已废止)的有关规定5.2.1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1、仓储合同的概念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是保管人和存货人,保管的货物被称为仓储物,保管人因保管获得的报酬是仓储费当事人在狭义的仓储合同基础上完全可以将有关的其他服务条款纳入其中2、仓储合同的特征1)仓储合同是以仓储保管为标的的合同2)仓储合同中的保管人是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3)仓储物为动产4)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性、不要式合同5.2.2仓储合同的订立1、要约和承诺当事人填写的入库单、仓单、出库单等,均可以作为仓储合同的证明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仓储合同的,通常情况下,自保管人和存货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才告成立如果存货人在此之前就将仓储物交付至保管人,而保管人又接受该仓储物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