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翟家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 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使设备设施管理更加制度化、系统化, 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设备是集团所属范围内,所有构成固定资产设备
包括 : 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其它生产设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本集团及所属各公司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取得良好的设备投资效益
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提高和完善企业设备的技术升级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设备管理实行三级管理
集团为一级管理单位,供水发展公司、水务运营公司、 自来水总公司、 排水管理处及振兴环保集团为二级管理单位,水厂、营业处、中心及直属单位等为三级管理单位
第六条各设备使用单位, 为设备设施管理的责任主体
设备设施基本管理制度、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由供水发展公司、水务运营公司、排水管理处、 振兴环保及自来水总公司在集团指导下组织制定,并由集团审定后实施
实行逐级管理,落实到班组及个人
第七条生产运营处的主要职责:第一款集团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包括集团范围内的取水、排水、污
水处理等设备设施、输配电及电气设备设施、水处理工艺设备设施、泵站设备设施、 生产辅助设备设施及各类车辆与机械设备等)的统筹管理与协调
第二款制定年度设备购置、大修理计划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与考核
第三款组织审定设备设施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第四款负责春、秋季设备检修项目及方案的审定和统筹管理与协调
第五款组织集团设备设施报废的鉴定及设备设施内调工作的协调
设备设施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
第六款集团设备设施技术改造及升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了解设备设施发展的科技动态,借鉴与推广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