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训运动员协议书(江苏省2016 版)政府示范文本要点甲方(试训单位、事业单位)招收乙方(运动员)为试训运动员,给乙方发放试训津贴,参照规定发放成绩津贴、运动成绩奖金,乙方应遵守规章制度、训练规定。编号:试训运动员协议书甲方 (试训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地址:主管部门:乙方(试训运动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乙方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乙方 (监护人 )姓名:联系电话:监护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江苏省体育局印制填写说明1.本协议书须由试训单位和试训运动员(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签订,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无效。2.试训运动员协议书一律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书写,字迹清晰、 工整, 涂改处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3.本协议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金额等一律使用大写。4.编号由试训单位统一编排为:试训年份+序号。如20XX 年的试训运动员,其协议编号为 “20XX00X”。5.《双方约定的事项》如增加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书其它条款的精神。为培养优秀体育人才,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运动员聘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履行。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一条试训期限甲方根据江苏省竞技体育工作任务需要,招收乙方为江苏省优秀运动队试训运动员。试训期限自年月日起,根据有关规定,试训时间不超过1 年。第二条试训岗位1.甲方根据优秀运动队训练、比赛任务需要和乙方所具备的试训运动员条件,招收乙方为项目的试训运动员。2.乙方自愿注册为江苏省项目运动员,并根据竞技运动特点和要求,努力完成甲方规定的训练、比赛等任务。第三条试训纪律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运动队管理的规章制度;乙方若有违反,甲方可以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2.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须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3.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训练、 比赛的各项规定,服从甲方管理,诚信守职。4.乙方在试训期间必须代表江苏省或国家队参加各类竞技体育比赛等活动。乙方若擅自代表其他单位参加有关比赛等活动,应按双方约定支付违约金,并须赔偿甲方为乙方在试训期间所支付的试训津贴、伙食费、车旅费、各类保险费和其训练、管理等各项培养费用。第四条试训条件1.甲方保障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