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专业版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专业版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全都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了解和熟悉聘用合同的特征,作为管理人员可以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聘用合同这一形式,推动我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改革;作为事业单位和其受聘人员,可以更好地运用这一形式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聘用合同具有普通合同的法律特征 聘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具有普通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
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全都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聘用合同与普通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全都,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
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 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
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随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
聘用合同又不同于普通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此,聘用合同与调节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重要区分
二、聘用合同是广义劳动合同的特别形式 劳动合同是一种确立身份关系的协议,西方国家称之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确立雇佣关系的契约
在我国对劳动合同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
广义的劳动合同是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
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
狭义的劳动合同仅指目前适用于企业的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具有广义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是广义劳动合同的一种特别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