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通用版本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 日 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商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
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八条 其他商定事项 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互相交验有关身份证实及房屋权属证实
三、接受他人托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托付人开具的授权托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
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状况商定填写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托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记下备案手续
七、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历证书编号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矩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一条 房屋基本状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平房 间,建造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装修情况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该房屋权属情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全部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全部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