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商号·产地标志——工业标志专用权散论以商标为中心的工业标志,是广泛运用于工业
商业等各种产业中的区别标志,属久于工业产权的保护领域
加强对工业性专用标志的监督管理和法律保护,对于保障法人的合法利益,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试就工业标志的保护范囱,工业标志专有权的法律特征以及工业标志的法律制度等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以期就教于各位读者
1在当今社会中,标志的种类繁多,使用的范围非常广泛,工业标志只是其中的一个类别
这类标志作用于工商业等各种产业活动中,其目的在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和世界各国的通常做法,工业标志主要有以下几种:1
商标,即区别不同商品的专用标志,它通常由文字或图形组成,或由文字,图形组合而成,注明在商品
商品包装材料及其他宣传品上面
商标的使用者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因此它起着标示商品特定来源和一定质量的作用,是名声信誉和评,价的
在商品经济中商标具有财产价值,成为一种工业财产,并受到工业产权法的保护
在工业标志中,商标是最为重要、最为普遍的一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制定有商标法,赋予商标注册人以专有使用权
服务标志,即区别不同的服务项目的专用标志,其表现形式有文字,图形、字母,符号
呼号,乐曲等
服务标志也称为劳务标志,在国际分类中共分为八大类,即广告与实劣;保险与金融;建筑与修理;交通;运输与贮藏;材料处理;教育与娱乐;杂务
服务标志和商标都具有区别事物的功用,但商标用以区别有形物即商品,而服务标志则用来区别行为即服务活动
关于商标和服务标志,各国立法和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
-美国商标法(1946年公布),联邦德国商标法(1979年修订),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班吉协定》(1977年通过),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发展中国家商标,商号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示范法》(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