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试行)1、总则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验室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实验室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实验室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所有聘用员工
3、薪酬结构员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构成:固定薪酬部分:包括基本工资、司龄工资、岗位工资和资历工资;绩效薪酬部分:包括根据完成工作量确定的绩效奖、综合表现奖、其它特别奖金
附加薪酬部分:周日值班费、节日加班费、平时加班费、业务联系通讯补贴、午餐补贴、全勤奖
附加惩处金部分:考勤罚金、特别惩处金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以当地政府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并随着当地政府发布的调整标准而调整
员工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
(2016 年郑州市全日制劳动者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600 元)
司龄工资司龄从员工被实验室正式聘用之日起计算,司龄每满一年可得司龄工资50 元/月
司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累计10 年后不再增加
岗位工资岗位工资级别根据业务能力大小共分5 级,具体见《职级设计表》
员工工资级别由室务会确定
职级设计表职级设计职级岗位T5 T4 T3 T2 T1 主检检测员(收样员)试验协助员岗位工资700 600 500 400 300 岗位津贴职称特殊资历工资资历工资根据员工的学历和职称确定,具体标准如下:学历高中毕业 70 元/月;大专毕业100 元/月;本科毕业150 元/月;研究生(双学士毕业)400 元/月
执业资格证补助水利(公路)检测员证60 元/月;见证、主体检测员证50 元/月;节能检测员证40 元/月;其它执业资格证根据单位实际使用情况另行具体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