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家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物资公司101仓库“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书考核方:四川关家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物资公司101仓库项目部被考核方:为加强安全管理,控制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目标管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的持续发现,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项目部质量、环境卫生、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
切实执行公司及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奖惩办法,特制定《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书》
一、范围本目标考核责任书适合于本项目工程的劳务公司、特殊分部分项工程的分包单位或班组
二、时间及控制目标本项目工程从2012年8月10日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交付使用)止
各年度控制事故目标:死亡事故为“0”;重伤事故为“0”人;轻伤事故频率为1
5‰人;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防汛隐患;坚决遏止火灾事故、食物中毒、疾病传播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地方政府系列指令性文件精神,完善安全资料所需记录,同时搞好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消防保卫、综合治理工作,配合项目部各项考评
采取有效措施,使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考核、指标的完成
四、对发生轻伤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事发劳务或分包单位(班组)除承担因事故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外,项目部将对该劳务或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处200元罚款;安全员(安全协管员)处50元罚款
五、对发生重伤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0(叁万)元以上100000(壹拾万)元以下的,除承担地方安监、建设部门和公司安全职能管理机构的相关处罚,包括因事故发生的(保险赔偿后)全部经济损失外,项目将对该劳务或分包单位的第一负责人处500元罚款;现场主要负责人处300元罚款;安全员或安全协管员处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