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公寓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龙子楼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分会(简称:自管会分会),是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和环境的学生管理组织。通过参与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促进学生之间,学生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与沟通,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加强学校与广大学生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动员和组织全体学生为学院各项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第二条公寓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分会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在学生公寓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培养自我管理的能力,做到“引导同学,服务同学,树立形象,共同进步”,形成行政手段为主,学生自我管理为辅的合理,可行、完善的管理体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使学校各项制度措施以确实有效贯彻落实,使自管会成为能发挥较大管理和服务作用,具有特色的学生管理组织.第二章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与管理第三条组织机构设置。公寓自管会设会长1名、会长助理1名下设两部:纪检部、业委会。学生发展中心院自管会团委郭占华业委会纪检部(一)会长的主要职责1.会长职责(1)主持公寓自管会全面工作,对公寓自管会的全面建设负责,并主持召开例会,讨论制定公寓自管会工作计划,布置各项工作;(2)对公寓自管会负责,接受自管会成员及全校学生的监督;(3)指导、帮助、检查、督促自管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4)带领公寓自管会全体成员积极主动的完成担负的各项工作及学生处交给的临时性工作。2.会长助理职责(1)协助会长做好各项工作,并对公寓自管会负责;(2)记录会议重要议题及活动并存档;(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1.纪检部职责(1)协助公寓管理员做好公寓学生寝室的内务、安全、查寝和纪律检查等工作,维护公寓良好秩序,并认真做好记录;(2)负责自管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现场秩序的维护,保障活动的顺利举行;(3)对公寓学生违纪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4)完成主席团布置的其它工作。2.业委会职责以宣传法律知识及维护学生正当权益为主要活动形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观,建立正当的维权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1)广泛进行学生维护自我权益经验的宣传,提高学生对维权知识的认识,通过广泛组织与维权相关的活动,努力营造校园维权的气氛;(2)积极加强与各部门及各社团和其它学生组织之间的联系,不断扩大部门自身在校园内外的影响,与其它部门和学生组织共同推进我院大学生维权工作的完成;(3)负责内部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考核;(4)负责意见箱的设置、定时的摆点或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学生的意见;(5)积极开展学生各类维权活动,并解答和帮助学生的维权问题;(6)负责学生意见收集箱的管理、意见、信息的验证和处理工作,按时向主席团和公寓中心反映学生的心声;(7)负责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形象的推广。3.对自管会的管理办法。1、自管会成员由学生处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和管理;2、自管会成员必须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管理;3、自管会成员每天工作或参加会议时,主席团办公室或各部门要组织考勤签到;4、自管会成员在工作中要做到“三多”,即多检查、多记录、多反馈。5、检查小组成员要公正、公平,不得自私自利。第五条任职条件如下:(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积极上进,热心为全体学生服务。(二)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作风正派,公正无私,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三)在同等条件下,经济贫困学生(凭有关证明材料)优先。(四)了解公寓管理条例,服从上级任务第六条产生程序如下。(一)个人自愿报名→班级或系推荐或公开竟聘或招聘→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公布名单。(二)新当干部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一般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时由公寓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正式任用。(三)每学年进行一次改选,每学期作一次局部人员调整。(四)确定干部人选时要尽力做到各系、年级、楼层、比例相对合理分布。第七条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指导方针与指导思想(一)指导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