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销假、加班管理制度(试行)公司各部门 :为加强公司对员工的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请假原则(一)如实、事先、书面的原则;(二)一假一请,无论何种原因的延续均须重新请假;(三)按级请假,逐级审批的原则;(四)一次性请假不得超过一个月,再申请续假原则上不能超过10天;(五)凡请假必须进行工作交接
二、申请程序及批准权限(一)程序1、员工因病、 急事不能上班, 必须提前 1天向上级领导请假,请假员工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单》,并按规定报经批准
病假须出具峨眉山市人民医院或中医医院的病假证明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必须提前2小时用电话向上级领导提出请假,领导同意后才能成行,并在假期结束后上班的第一天补交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 批准权限1、一般员工:(1)3天以内:由所属部门批准,并向综合办公室报告备案;(2)3天以上(含 3天):由所属部门签批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并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2、中级管理人员(1)1天以内:副职由正职批准;正职由总经理批准;(2)1天以上(含 1天):正职或主管工作的副职请假由总经理批准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党总支部书记、副总经理3天内请假由集团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向股份公司总经理报批
三、 事假按天扣发本人绩效工资,5天以上按天扣发全额日工资
病假 3天以上(含三天),按天扣发本人日绩效工资;7天以上按天扣发全额日工资,重大疾病只发基本工资
四、公司员工一律按公司规定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所有人员原则上须先到公司报到上班,并按规定报告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临时紧急任务、出差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权限报批,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上午 8:30-12 :00,下午 14:00-18 :00
(一)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 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处理;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